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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手机系假冒 消费者获赔偿
作者:李晃


  本报南昌讯(通讯员李 晃)近日,江西省余干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消费者孙某将所购手机退还给经销商,经销商返还购物款650元,同时根据“假一赔十”的承诺一次性给予消费者赔偿5000元。
  消费者孙某投诉称,11月7日在东山大街手机超市毛某处购买了一部由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鹏E6889”手机,单价650元。当时孙某未经仔细查看,就拿着经销商包装好的手机离开。回到家后,孙某发现手机竟无入网手续,便怀疑该手机系假冒产品。消协立即与工商执法人员着手调查,原来该款手机系经销商以每部300元的价格从南昌购进,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随后,经鉴定,经销商出售给消费者的手机确系假冒产品。在消协调解下,最后,经销商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孙某将所购手机退还给经销商,经销商返还购物款650元,同时根据“假一赔十”的承诺一次性给予消费者赔偿 5000元。对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余干县工商局正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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