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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变色”减收 工商维权赔偿
作者:张建平


  本报西宁讯(通讯员张建平)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工商分局三其工商所日前调解一起因种子包装标注错误导致的投诉,为6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今年8月19日,西宁市三其工商所接到辖区大堡子镇陶北村6户农民集体电话投诉,称其种植的胡萝卜全部为橘红色,因品相差异造成减收。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深入田间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6户农户年初从该村一农资经营户那里购进胡萝卜种子11斤,播种面积10.5亩。种子外包装上标明“东洋改良新黑田”、“大红颜色”,收获时却发现胡萝卜变成了橘红色。由于色泽品质差异,导致6户农户蒙受经济损失2.1万元。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种子经营户按照每亩2000元赔偿6户农户经济损失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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