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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尚无三包仍是维权难点
作者: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由于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售后“三包”规定至今尚未出台,汽车消费维权仍是难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维修服务、购车合同争议和汽车鉴定等方面。1月18日,山东省消协盘点2010年受理投诉情况,其中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较为突出。据统计,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有关汽车商品的投诉1425件,较上年同比增长22.42%。
  山东省消协副秘书长赵序水总结2010年汽车投诉特点时表示,一是质量问题投诉多,消费者退换难,问题主要表现在,汽车使用不长时间就出现漏油、渗油、烧机油、怠速运转异常、仪表不准等问题。二是维修商诚信缺失,消费者维修难。汽车售后维修商家良莠不齐,一些修理厂维修人员不具备资质,维修技术水平不高;有的车辆多次送修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三是购车合同争议多,消费者获知难。销售商不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车、加价提车、强制搭售汽车保险、合同本身不规范等,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对汽车的技术故障、配件价格、维修费用等了解不够,有的修理商不把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汽车鉴定机构少,消费者举证难。对于发动机、刹车总成或安全气囊等性能故障,由于鉴定机构较少且鉴定费用高,出现问题一般由厂家设立的检测部门自己鉴定,如果消费者找其他法定机构鉴定,就要承担数目不菲的费用,令大多数消费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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