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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协组织去年投诉统计分析情况显示
网络购物投诉快速增长
作者:王照重 尹训银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尹训银
  日前,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该省消协组织去年投诉统计分析情况。去年,该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5010件,解决53537件,投诉解决率为97.3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23.4万元。其中,网络购物的投诉较2009年同比增长169.1%,成为投诉新热点。
  ■网络购物成为投诉新热点。去年,山东全省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471件,较2009年同比增长169.1%。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交易对象模糊,知情权难以保证。网上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在网上提供的信息来了解商品的性状和性能,这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二是消费者隐私权难以保证。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千方百计寻求购买者或潜在购买者的信息,甚至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三是网上购物的付款安全难保证。有关部门虽然制定了一些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但不法分子通过程序盗取用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四是退换货困难,延迟交货时有发生。
  ■快递服务投诉增幅明显。和网络购物“配套”的邮购快递服务,遭消费者集中投诉。分析显示,去年,山东全省消协组织受理邮购快递类投诉412件,较2009年同比增长42.07%。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快件延误、错投、损毁、丢失现象较多,赔偿时限长、额度低;二是快递服务企业不提醒消费者进行保值保价,发生快件丢失或损坏后,以“未保价”为由推卸责任;三是快递行业的“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预付费消费投诉热度不减。去年,美容、保健行业的预付费消费仍然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预付款消费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一是霸王条款。一些经营者在格式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中,设置各种不合理条款,加重消费者的义务,免除经营者的责任;而当消费者使用消费卡和优惠券时,经营者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形式推卸责任。二是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一些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利用广告、免费体验等手段片面夸大商品和服务的功能、效用,用“假一罚十”、“无效退款”等承诺欺骗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宣传承诺内容不符,甚至出现强制消费等问题。三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经营情况不善时,有的改头换面,对以往售出的消费卡不承认;有的甚至携款而逃。
  ■食品安全问题仍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去年,山东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食品类投诉3709件,占总投诉量的6.74%,较2009年同比增长33.56%。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的质量、价格、计量等方面,食品安全仍是需要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分析原因,一是有的生产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经销商唯利是图,销售一些“三无”食品;二是一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对假冒伪劣食品缺乏基本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农资产品质量存隐患。统计显示,农资投诉较2009年同比减少,但其中存在的隐患仍然较多。一是农民缺乏农资专业知识,不能正确鉴别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易上当受骗;二是农村地域广阔、市场庞大,农资经营户多分散经营,监管难度较大;三是一些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不索要有关凭证,不妥善保存样品,缺乏有效证据,给维权增加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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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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