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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泡吧醉酒摔伤酒吧未尽责赔千元
作者:吴采平


    ■沈国和本报记者 吴采平
  一女子在酒吧喝醉酒,摔倒在厕所内碰伤头部。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消费者协会调解,酒吧赔偿消费者1000元医疗费。
  投诉 去年12月24日晚,消费者林女士到一家酒吧借酒消愁,喝到舌头打结,仍让服务员上酒。喝到次日凌晨,林女士起身上厕所,结果摔倒在厕所内,致头部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1500多元。今年1月7日,林女士投诉至武汉市黄陂区消协,要求酒吧赔偿医疗费。林女士认为,酒吧明知自己已醉酒,仍提供酒水,致使自己醉酒摔伤。酒吧表示,商家尽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没有错。
  结果 消协人员经过调查认为,在林女士已醉酒的状态下,酒吧服务员对其不仅不劝阻,反而继续提供酒水,应视为未尽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消协调解,酒吧表示愿意赔偿林女士1000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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