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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基层医卫机构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作者:孙炳刚 谭琳玲


  本报广州讯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消息,该省今年将继续加大医改力度,推出新的基本药物采购办法,让市民买到更便宜的放心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兜底,确保其公益性。
  据介绍,会议下发了6份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文件,涉及机构编制、核编定岗、绩效工资、补偿机制等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了自己的业务收入外,还有3个补偿途径:一是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每万服务人口(指常住人口)配备10名医护人员的标准,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从明年起,这个标准扩大到每万服务人口配备13名医护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是每万服务人口配备8名医护人员,从明年起也由省财政给予补贴;二是欠发达地区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从15元提高到25元;三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孙炳刚 谭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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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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