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消 本报记者 黄 劼
近日,广东省鹤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8万元。
投诉 消费者郭小姐向鹤山市消委会投诉称,去年12月,其母亲在江门某公司鹤山营业部以6.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公司的保健产品。郭小姐的父亲使用该产品后出现血压升高、四肢无力、行动不便等症状,后入院治疗。郭小姐家人发觉上当受骗,要求经销商退货,营业部负责人借故搪塞,不愿退货。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与某公司客服经理何先生取得联系,向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同意按国家“三包”规定的折旧退货处理。经销商扣除13天的折旧费9000元后,退还消费者货款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