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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消协预付费消费情况调查显示——
五成多消费者曾被经营者限制消费
作者:洪敬谱


    ■本报记者 洪敬谱
  为进一步了解预付费消费市场的现状,维护消费者权益,不久前,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预付费消费问卷调查。近日,芜湖市消协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预付费消费卡时存在不少问题,建议探索实行预付费消费保证金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美容美发卡不满意率居首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82份。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消费者中,有37.88%的消费者表示经常使用预付费消费卡,58.6%的消费者表示较少使用预付费消费卡,3.52%的消费者表示从未用过预付费消费卡。消费者对使用预付式消费卡的总体感觉是,5.33%的消费者表示满意,86.31%的消费者表示比较满意,8.36%的消费者表示不满意。其中,有17.33%的消费者对健身卡表示不满意,21.56%的消费者对美容美发卡表示不满意,16.84%的消费者对餐饮消费卡表示不满意。美容美发卡的不满意率,远高于其他预付费消费类别。
  有55.26%的消费者表示在购买使用预付费消费卡时,被经营者利用规则限制消费;有55.56%的消费者表示,购卡时经营者未告知相关事项;有54.42%的消费者表示购卡后,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一致;有52.62%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因商品或服务质量与宣传不一致,要求退款而遭受拒绝的情况;有36.52%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因商家关门或变更经营者,卡无法使用导致损失的情况;有44.12%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卡到期,既不能延期使用又不退余额的情况;有51.25%的消费者表示预付费消费卡遗失后,商家不给免费补卡。

消费者单向承担风险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发展较快,尤其在美容美发、健身、洗浴等服务行业较为常见。调查发现,预付费消费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不公维权难。经营者往往利用格式合同设定不平等条款对消费者进行诸多限制,如设置“消费卡过期作废”、“本卡不记名不挂失”、“本卡中途恕不退款”等条款,以此减轻或逃避自己应依法承担的责任。
  二是夸大宣传退款难。一些经营者宣传、介绍预付费消费项目时避重就轻,只说优惠不谈限制。当消费者办卡后使用时才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当初的承诺有差距,消费者想要维权却发现自己提供不出有利的证据。
  三是消费者单向承担风险。预付费消费要求消费者提前向经营者交纳数额不等的现金,少至数百元,多至数万元,一旦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关门甚至卷款出逃,全部损失往往只能由消费者个人承担,其固有的单向性风险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建议实行消费保证金制度

  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芜湖市消协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明确监管主体。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立法工作,尽快出台预付费消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职能,明确预付费消费的含义、发售单位资格、责任义务、违约责任、消费者救济等内容,当出现消费纠纷时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二是提高准入门坎,引入保证金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提高预付费经营的准入门槛,对预付费经营合同实施备案,审查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制定示范合同文本。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可探索实行预付费消费保证金制度,对发放预付费消费卡数额较大的经营企业,规定必须在专门账户中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防止经营者出现停业、迁址、逃逸等情况时,消费者难以挽回损失。
  三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议在明确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对推行预付费消费的企业进行资金情况、经营情况、发卡情况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和评价,及时发现恶意圈钱的企业,防范消费风险。同时,通过公示、警示等方式,定期向社会披露企业的信用状况,明示不良企业名单,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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