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通讯员刘江英)一箱24瓶的饮料,居然有3种不同的生产日期,甚至还有几瓶是过期的。 6月29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消费者郭先生获得先行赔付的全额购物款1410元。执法人员当即暂扣2箱问题饮料。
近期,福建省上杭县消费者郭先生因办喜事,在零售商袁某店中一次性购进某品牌饮料47箱,期间陆续喝掉35箱。6月24日,郭先生拿出一箱饮料饮用时,发现24瓶饮料居然有3种不同的生产日期,只有一种生产日期与箱子外包装标注的相符,其中有4瓶已经过期。一向关注食品生产日期的郭先生大吃一惊,将剩余几箱饮料拆开来看,发现每箱饮料中总有几瓶是过期的。郭先生当即致电12315进行申诉。
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袁某商店里库存的2箱同批次饮料,外包装虽然完好无损,里面确有几瓶已经过期。面对同箱饮料中出现不同生产日期的情况,袁某表示其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