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发生在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的一起因插秧机质量而引发的群体投诉,在当地消协、工商部门组织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使75名农户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5月12日,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创业等农场75名农户群体到建三江管理局机关反映,从万鑫农用物资商场购买的“德棵牌”2ZB-6300插秧机存在质量问题,农户要求商场负责人常某对他们购买的插秧机予以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
之后,建三江工商分局局长刘朝辉立即责成建三江消费者协会和相关科室成立专案组,对农户反映的万鑫农用物资商场和供货商潍坊同方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调查、取证,并派人实地对创业农场一队因故障停放稻田中的插秧机和秧苗进行了查勘。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请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的专家对该型插秧机进行了产品质量检测,鉴定结论为该型号插秧机属于不合格产品。确认在设计和制造上面存在问题,是造成插秧机不能正常使用原因后,建三江消协、工商分局决定由经销商先行赔偿。近日,经销商常某已为250台“问题插秧机”做了换货退货款处理,退货金额现金达260万元。 (任 武 马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