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会公布14组电动足浴盆样品比较试验结果
本报成都讯(何 国 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14组电动足浴盆样品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有6组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记者发现,网购样品的不合格率高于现场购买的样品。
据介绍,四川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大型超市和大发电器等实体店购买了5组电动足浴盆样品,在京东商城、万道商城、当当网、淘宝网、卓越网等购物网站上购买了9组电动足浴盆样品,共计14组样品。这些样品价格从99元到1188元不等,标称产地涉及浙江、上海、江苏、河南、四川等省市的13家生产企业。四川省消委会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14组电动足浴盆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4组样品中有6组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是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与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3项指标不合格。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指标,14组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从网购情况看,购买样品的下单、发货、快递送货、签收基本比较规范。但从样品比较试验结果看,网购的9组样品中有5组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不合格率达55.6%;现场购买的5组样品,只有1组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率为20%,商品质量明显好于网络购买的产品质量。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足浴盆时要保持理性、科学的态度,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要注意产品功能是否符合需要、产品标识和说明是否完整、产品外观是否完好,选购时要尽量进行试用。此外,在使用时要注意细读说明书。未成年人、老人等独立行为能力较差的人,应有监护人员在旁边监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