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冯京凯 王 冰记者贾 君)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正式成立,同时审议通过《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选举了第一届全委会组成人员。据悉,这是山东省首家成立的消费者委员会。
据介绍,消委会是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济南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济南市消委会第一届常委会主任王宏炜介绍,消委会实行全体委员会制度,由济南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及各县(市)区消费者组织推荐的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组成,履行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调解等8项职能。
近5年来,济南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057件,处结率达99.4%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98起,接受消费者咨询及来访13.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