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何春雷)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最新信息显示,3月共受理消费咨询、申诉、举报1.688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5%。其中解答消费者咨询14123件,同比下降0.1%,受理消费者申诉1997件,同比上升45.4%,受理举报760件,同比上升53.5%。受理汽车类申诉161件,较2月相比呈大幅上升趋势。
在3月份的申诉中,商品类申诉1212件,目前已办结8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3万元。服务类申诉785件,目前已办结6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6万元。位居商品类申诉前列的主要有家用电器220件,交通工具196件,家居用品164件,上述三类占商品类申诉的47.9%;位居服务类申诉前列的主要有通信服务188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77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2件、摄影服务59件。
综合统计数据来看,3月份涉及汽车类申诉161件,较2月相比呈大幅上升趋势。消费者反映汽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紧俏车型加价提车、强制上保险、搭配购装具;购车后发现汽车存在磨损后重新喷漆、个别零件磨损、车身划伤、掉漆、色差、锈蚀现象;厂家宣布召回,但4S店不按照厂家承诺解决问题。
另外,3月共受理摄影类消费申诉59件,较2月同类申诉数量上升幅度不小。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包括:消费者索要全部底片需多付费;无法在约定时间交付照片、拖欠赠品或底片丢失;交纳定金或全款后商家违反约定,消费者无法退还费用。热水器类申诉45件,电动自行车类申诉30件,其中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申诉约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