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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电脑途中丢失 全赔
作者:薛庆元 刘胜 张凯


  本报南京讯(刘 胜 张 凯记者薛庆元)快递贵重物品,不料途中丢失,只能获赔邮资的3-5倍,这让消费者很无奈。近日,江苏省沛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快递笔记本电脑丢失的纠纷,最终帮助消费者获得了全额赔偿。
  家住沛县沛城镇的李先生,托上海的朋友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售价5060元,并委托快递公司邮寄,不料在快递途中丢失。对此,快递公司表示,消费者未办理物品保价,根据《邮政法》的规定,只赔邮资的3-5倍,共100元。李先生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向沛县消协进行投诉。
  消协认为,按照《邮政法》、《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对未保价的寄件人只赔偿邮资的3-5倍是快递公司单方面规定,缺乏合理性,对消费者显失公平,应属无效,快递公司应当全额赔偿。经消协调解,李先生最终获得了5060元的赔偿,赔偿款由快递公司、运输公司等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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