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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0元购就是消费陷阱
作者:桑雪骐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

  目前电子商务领域盛行的返券促销与以前实体商场中
  曾经盛行的B券十分相似,消费者为了凑够使用礼券的金额
  往往不得不产生计划外的消费支出,商家从而达到了增收的目的,但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误导消费的行为。
  2008年出台的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曾明确指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举办购物返券的促销活动”,虽然当时并没有将电子商务也纳入到管理范畴,但目前电子商务对人们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对于电子商务的这种返券行为,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对电商的促销活动予以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

  无论是0元购还是免费申领,其明示的格式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类促销虽然看似天上掉馅饼,但实际上暗藏消费陷阱。如果是真实的0元购,就涉嫌违法倾销,其行为应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查处。但实际上企业在其促销规则等格式合同中暗藏诸多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中招。凡是在格式合同中刻意回避自己的违约责任的企业,其诚信都是值得怀疑的,特别是像净水器这样离不开售后服务的产品,消费者均应慎重购买。
  作为消费者,应理性看待企业的促销推广活动。购物前要看清楚参与细则,查看是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均进行了清晰的约定,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应仔细阅读,避免掉进消费陷阱或被迫消费;要按需消费,避免造成浪费;同时,消费者消费时应选择
  信誉好、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并向其索取和保存有关凭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
  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
  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
  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如遇到商家出示的
  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 (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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