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充电宝出质量问题 维修
作者:赵建新


  本报乌鲁木齐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3月5日,消费者王某向青河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申诉,称在青河县某电子产品专卖店购买了一部充电宝,价格230元,使用15天后出现了质量问题,要求经营者更换或维修,遭到拒绝。
  受理申诉后,工商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进行维修。
(赵建新)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充电宝出质量问题 维修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