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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消协提示:警惕汽车租赁猫腻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长春市汽车租赁市场生意兴隆。由于该行业缺少规范,不少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条款不仅存在争议,租赁的车辆车况更是不佳,一不小心消费者还得背上附加的赔偿责任。近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汽车租赁的猫腻。
  钟萍副秘书长表示,有些汽车租赁公司为了获利,在租赁阶段刻意以方便承租者为由简化手续或向承租者隐瞒车辆瑕疵故障,一旦后期还车,就私扣押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汽车修理费。而因租赁者验车不仔细、不全面或验车后未认真填写验车单而出现的纠纷时有发生。
  因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大车行;验车时,不但要注意车辆的外表,更要注意验收一下车辆的内在质量状况;交车时,车辆要留人看守,避免出现人为损坏和其他问题;在签订租车合同时,不仅要查看合同内容是否有不公平条款;还要把验车情况写入合同中,以备交车时对验;出现纠纷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出现问题,要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到正规维修单位查清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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