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青岛市环保局发布2013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3年,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181.4万辆,全市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23.89万吨,共淘汰黄标车2.08万辆,发放补助资金3166万元。2014年,市环保局将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保障国标准车用汽油供应销售,做好国标准柴油的供应渠道和各加油站油品置换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销售国标准车用柴油。
2013年,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181.4万辆(不含挂车等),其中,汽车保有量153.9万辆,年增长率约为16%。按照排放标准划分,国I前排放标准(高污染黄标车)的汽车占2.25%,国I排放标准的汽车占12.73%,国排放标准的汽车占17.32%,国排放标准的汽车占32.13%,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占35.57%。和2012年相比,全市黄标车数量进一步降低,所占比例降低为7.10%。 (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