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国华 本报记者 朱海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工商机关、消协组织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着眼点,着力搭建培训、媒体、短信、“五进”四大平台,结合市场巡查深入开展新《消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注新《消法》、学习新《消法》、遵守新《消法》的良好氛围。
针对新法修改内容以及基层维权执法难点,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照新《消法》修改内容加以全面学习,明确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网购消费权、经营者惩罚性赔偿以及增设“公益诉讼”制度这四方面变化为日后工作的维权重点,打造培训平台。同时,以县(区)局为单位,举办新《消法》培训班26次,参加培训的消协成员单位人员、工商维权执法人员、经营者达3100余人次。
围绕对新《消法》的解读,与抚州市电视台合作,摄制了专题片《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在市、县电视台举办新《消法》专题讲座,开辟“3·15”专栏,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介上刊发新《消法》相关条文解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打造媒体平台。
通过现有的消费者短信群发系统平台,对新《消法》中的新增条款和特点问题进行解读,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消法》,积极引导文明消费、依法维权,打造短信平台。
积极开展新《消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进农村“五进”活动,以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消费侵权案例,与经营者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讲解新《消法》相关知识,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新《消法》加强自律。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使新《消法》真正走到群众中去,打造“五进”平台。截至目前,该局己发放新《消法》宣传资料4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