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秦岭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把“我为消费者解忧愁”作为“自选动作”之一,着力打造“短、平、快”维权模式,促进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全心全意地帮助广大消费者解决维权难题。截至目前,该局已处理各类消费纠纷32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流程缩短更高效
“要不是工商局,我这60多万房款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回来……”4月10日上午,拿到仲裁调解书后,被退房一事困扰的胡先生长吁一口气,紧紧握住工商人员的手,连声称谢。
2012年9月,胡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总价66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了现款56万元,并办理了10万元银行贷款。但在合同履行期间,胡先生工作调动到了外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贷款。鉴于走诉讼的途径耗时较长,胡先生与房产公司协商,双方共同向设在周村区工商局的周村消费争议庭提出了申请仲裁。经仲裁庭仲裁调解,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一次性退还已支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66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
“在解决消费争议中,仲裁具有自主性、专业性、费用低、速度快等优势,而且具有强制的可执行效力,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障,也为经营者二次销售缩短了时间。”周村区消保委秘书长连传鹏说,今年以来,已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房产消费争议4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在压缩“时间长度”的同时,该局广集社会资源,先后聘用了156名维权志愿者,在辖区两所大学成立了大学生维权志愿服务队,在大街古商城组建了60余人的老年维权服务队,在全区主要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1个,聘用了40名大学生村官和15名社区工作者担任维权联络员,成立了律师服务团,形成了覆盖全区城乡的立体化维权网络,拉近维权“空间距离”,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
平等对待更亲民
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紧紧抓住事关民生的“小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日,杨女士从某超市买了一只价值不到10元的灯泡,回家安装后发现灯泡不亮,怀疑有质量问题,去找商家索赔对方不认账。无奈之下,杨女士到周村大世界管理所进行了投诉。令杨女士意外的是,在了解完事情的原委后,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她便顺利拿到了退货款。
诸如此类的小投诉,对于工商人员来说,可能是司空见惯了,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那就是事关自身权益的大事。一般消费者在进行小额消费碰到质量、售后等问题时,一旦商家不认账,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将面临举证难、赔偿低以及维权成本高等一系列问题,最终不得不主动选择放弃维权,小额纠纷因此遭到“不平等”的“冷处理”。对此,该局试点推出了“小额纠纷先行赔付”制度,针对大世界管理所辖区商场多、市场多、消费投诉多的特点,和辖区5家较大的商场和超市签订了协议,推行了300元以下无障碍退款制度。
据大世界管理所所长韩素环介绍,该所每年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在300起左右,绝大多数都是300元以下的小额纠纷,处理这些纠纷,需要做笔录、接受调解,耗时多,维权成本大。推出小额纠纷快速调解制,处理消费者投诉变得非常简单,操作起来很方便,提高维权效能的同时,可以减少维权成本。据统计,自去年实行该制度以来,5家商场和超市共计退款411笔,退款金额9万余元。
快速处置更便捷
“以前要求到现场的投诉,我们要逐级地通知下去再逐级反馈上来,过程繁琐耗时长。现在应用了高科技,缩减了中间环节,效果立竿见影。”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仲艳玲颇有感触。
近年来,该局整合了12315指挥联动、指令发送、GPS车辆定位等系统,建立了集“指挥、调度、督导、监察”功能于一体的12315综合指挥平台。通过监管区域和经济户口查询系统、车辆GPS定位查询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地点、车辆、执法人员的实时定位;通过单兵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全程对行政执法、消费纠纷调解等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同步传送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可以和执法人员进行对话,实现远程指挥。
在实际工作中,信息技术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据了解,由于信息技术在工作实践中的应用,现在该局消费维权去现场的时间基本控制在20分钟以内,现场处结率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