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发布旅游投诉分析发现低价团、强迫购物问题仍然存在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以低廉的价格诱惑消费者参团,承诺无购物店或少购物点,旅游中却多次带消费者前往购物场所,而购物场所售卖的商品价格昂贵,质量较差,这是在港澳游、出国旅游投诉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深圳市消委会近日发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的旅游类投诉中,使用低价团诱骗消费者强制购物的投诉就有多宗。
据介绍,2014年第三季度,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旅游类投诉共96宗,同比2013年第三季度的52宗增长76.9%,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低价团、变相强迫购物、旅游合同履约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在96宗旅游类投诉中,投诉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的有36宗,占37.3%;投诉经营者使用低价团诱骗消费者强制购物的有 21宗,占22.7%。
消费者投诉反映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降低食、宿、交通标准,擅自变更旅游项目,未经同意改变、压缩行程;单方面提出增收费用,自费项目费用与合同约定的价格不同;未对出行的有关注意事项及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无法接受旅游服务;违规转包、卖团、冒充知名旅行社招揽游客。消费者杜小姐今年9月14日通过某旅行社办理了港澳4天3晚旅游,价格1720元。合同上承诺不强迫消费,但导游强制消费,购买了很多假冒产品,经与该旅行社企管部核实,发现她参加的是冒充的旅行社。
在低价团、强制购物投诉方面,主要有以低廉的价格诱惑消费者参团,之前承诺无购物店或少购物点,实际旅游中多次带领消费者前往购物场所;经营者指定的购物场所售卖的商品价格相对昂贵,且质量普遍较差。此类投诉集中出现在港澳游、出国旅游。消费者吴先生8月30日通过某旅行社官网,电话订购了港澳5天优质纯玩团,并签合同支付6000元费用。合同中承诺,包含迪斯尼、蜡像馆门票和缆车票、2张手机卡。但是到了香港,没有蜡像馆行程和手机卡,迪斯尼乐园也要去完购物点才可以游览,也没有入住合同约定的酒店。消费者在途中离团,并向深圳消委会投诉后,旅行社退回部分费用给消费者。
针对旅游中出现的问题,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出游,不轻易相信景点派发的小广告、网上不明来源的广告。确认所预定的旅行社的官方网站、官方电话等信息。旅行中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各不相同,旅游信息在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不对称,消费者要签署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对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理性,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如果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购买,应仔细查看所购物品是否有假冒嫌疑,是否有产地证明和合格证书,是否有正规购物发票。若存在疑问,应拒绝购买。若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要求旅行社负责退换,也可向旅游管理部门或消委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