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韩志萌 记者尹训银)窗口宣传“面对面”、社会宣传“线对线”、分类宣传“点对点”,这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山东省昌乐县工商局结合多角度宣传信息公示须知工作的特点,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据介绍,昌乐县工商局印制《企业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须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须知》等各类宣传材料25000多份,摆放在服务大厅和各基层工商所登记窗口,供企业和群众查阅浏览。指定业务骨干负责接待咨询,详细解答群众比较关心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方式、流程和意义等相关问题,通过“面对面”使服务对象更方便直观地了解到新政策规定。
在社会宣传方面,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对社会公众开展直线型宣传,扩大信息公示制度须知内容的宣传直径,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热线,对服务对象开展直线咨询服务;在县局门户网站发布《致县属企业一封信》《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即时信息的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办理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须知事项。
另一方面,昌乐县工商局还根据业户分布特点,采取“点对点”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城区、镇政府驻地等业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工商所组成若干宣传小组分片保户,逐户发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及公示须知》,同时利用大型超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公示相关信息,扩大宣传范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则采取与县经管局联合的方式,利用经管部门组织召开各镇(街、区)经管工作会议的时机向各镇村经管人员宣传,充分发挥经管人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密切的作用,起到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对企业的宣传,由县局汇总整理出全县企业信息,根据登记的住所,邮寄《致县属企业一封信》和《企业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须知》到每一业户手中,目前共发出信函3868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