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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实施
标签不合格或被销毁
作者:姚敏


    ■本报记者 姚敏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7月起生产的产品,其包装需要按照新标准张贴标签。新规明确规定了“应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不应对 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这意味着以后“DHA亲和配比”、“富含乳清蛋白”、“含有多倍DHA”等业界流行广告语将不能出现在包装上,而中文标签也将会更严格、更规范。
  根据该标准,合法、正规的产品须有中文标签。以配方奶粉为例,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新规除了对国内婴幼儿奶粉等商品标签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外,对洋奶粉包装标签的要求也更高。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进一步提高洋奶粉等产品的准入门槛,将大大强化跨境食品的安全。
  据悉,特殊膳食用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根据新规要求,企业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内贸信息中心乳业分析师霍晓娜分析,受新规的影响,企业前期采购的婴幼儿奶粉包装必须在7月前生产完毕并上市销售。因此,除了此前中国市场需求增速疲软、库存压力大等原因,新规实施也成为最近国内婴幼儿乳粉价格继续趋降的原因之一。
  业内专家分析,网络平台销售的食品将是《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实施和监管的难点。国家卫计委有关人士强调,消费者要牢记,印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才是合法、正规的产品。专家还提醒,如遇到有不符合规定的包装产品,可以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合法渠道购买的进口产品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向经销商索要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以核验进口食品的序列号、批次、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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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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