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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五广告违法受罚
作者: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5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
  1.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寿星补汁”,含有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等内容。
  2.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养心定悸膏”,广告违规宣称“国药养心膏,血栓化成水,确保血栓不再形成,心病不再犯”等。
  3.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再造丸”,广告违规宣称“58味大组方,溶血栓、通血管、再造神经,100丸告别中风和偏瘫”等。
  4.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广告违规宣称“专治膝关节退变、骨质增生、半月板损伤等症,急重症患者72小时见效”等。
  5.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一元堂牌知本天韵胶囊”,违规声称不是减肥药胜似减肥药”等。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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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版: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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