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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汽车故障 补偿交通费
作者:孙宜君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孙宜君 记者吴采平)7月15日,湖北省宜都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代先生投诉,反映其在保修期内的汽车点火开关出现故障,向经销商反映,对方称需要60天后才能修复,且拒绝提供备用车,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日常出行。
  接到投诉后,宜都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即前往代先生购车的经销商处了解情况,该公司称因该品牌车辆点火和防盗系统复杂,需国外技术支持,所以维修时间较长;另外,公司没有备用车,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于备用车的要求。
  经工商部门调解,经销商承诺迅速向上级和汽车厂家反映情况,在两周之内更换汽车点火系统,并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与代先生达成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费用补偿协议。
  7月26日,代先生顺利提到了维修完毕的车辆,并按协议收到了维修期间的交通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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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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