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投诉分析,数据显示,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纠纷数量位居前列。
福建省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系统、省质监系统12365投诉举报中心和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汇总统计显示,2015年上半年,福建省受理消费者投诉40486件,解决39270件,解决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150.33万元。
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纠纷数量较多,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该类投诉6681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方面。
一是质量和售后服务差。手机质量问题投诉较多,主要集中在多次维修不能排除故障、商家和维修商互相推卸责任等方面。
二是产品质量问题鉴定难。当家用电子产品出现故障时,一些商家以难以判定责任归属为由,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或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退换。
三是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商品品牌不熟悉的特点,冒牌顶替欺瞒消费者。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如所购家电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要向维修人员索取维修记录或修理单,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