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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沙河口区开展“百日集中整治”
作者:张恒


  本报大连讯(记者张恒)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近日围绕市场监管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既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造声势创条件,又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探路打基础。
  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相关领导介绍:“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属地监管责任’或‘属地责任’。”
  谈及此次行动的初衷,这位负责人说:“我们的出发点,一是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顺利贯彻实施打好舆论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为今后区政府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探路,积累有益经验,以确保这部法律在执行层面得到落实。”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次行动,主要是惩治特种设备、食品、餐饮、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行业和领域的违法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必须给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就“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特种设备方面,将以学校、幼儿园、商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压力容器、车内机动车等为整治对象;在餐饮服务行业,重点要解决旅游景点、商业街及周边区域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保健食品行业打击的重点是违法宣传和会议营销,对化妆品的检查要覆盖从批发到柜台整个链条;在药品经营使用行业,零售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都在检查之列。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区政府要求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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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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