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颜丙龙 记者尹训银)花费3.8万元购买的玉米秆打捆机无法正常使用,让河南省农民蔡先生忧心忡忡。近日,在山东省曲阜市工商局的帮助下,蔡先生如愿获得了退款,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今年9月,蔡先生在网上看到曲阜市某农机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玉米秆打捆机的广告宣传,蔡先生亲自到曲阜市商家进行考察,对机器性能比较满意,最终花费3.8万元购买了一台,随后,蔡先生又花费了2000多元运费运回家。
到家后,蔡先生组装好机器,却发现无法正常使用。打电话给商家要求维修,对方却迟迟没有回应;要求退货,更是被商家拒绝。无奈之下,蔡先生于10月25日向曲阜市工商局投诉。
受理该案后,曲阜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于10月26日赴商家调查了解情况。经过沟通,商家同意让蔡先生将机器运回曲阜查找问题原因后,再协商处理办法。10月30日,蔡先生将机器运回曲阜商家处。在工商人员主持下,商家请来厂家技术人员对机器进行了检查,发现机器不能使用系蔡先生私自改造引起。鉴于蔡先生坚持要求退货,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退货。当事双方达成了退货退款协议,商家同意在扣除机器磨损折旧费用后,退给蔡先生3.2万元。
10月31日,商家将汇款单复印件送到曲阜市工商局,经工商人员电话回访,蔡先生已收到商家退款,并对曲阜市工商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