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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市
“四个结合”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作者:王照重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龙口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接地气连民心”的重要渠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龙口市消协秘书长张铁军介绍,该协会用“四个结合”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1.将消费维权与网络构建相结合,畅通维权渠道。
  建立“政府领导、监管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网络,扎实推进“一会两站”“五进”工程。同时,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建成覆盖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99%以上的“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聘请消费维权志愿者270人,积极推进跨地区消费维权。
  2.将消费维权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实现流程规范。
  建立“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的运行机制,畅通局、所两级联动机制,创新固定、网上、流动工作站“三位一体”的新型维权模式,各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维权站点与网格责任人日常巡查相结合,打破时空界限,全天候提供便民服务。
  3.将行政约谈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增强维权效应。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召开行政约谈会、采取走访群众、发放意见表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约谈对象列为消费维权重点联系单位,要求其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及时关注消费领域新动向、新特点,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和消费需求变化,实行分期分批分行业组织市区大型连锁企业、建材行业、餐饮服务业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和提醒经营者按照《消法》的规定进行预防和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4.将维权宣传与打击潜规则相结合,保障合法权益。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消法》,积极引导文明消费和依法维权,对企业、商户进行走访约谈,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在着力进行市场整顿,从严整肃商业潜规则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动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广泛宣传,普及新的维权知识,多管齐下,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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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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