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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脐带血 将追刑责
作者:章睿


    “我一直在关注脐带血的保存,我是觉得能存就存啊,就当为宝宝留个保险呗。”28岁的准妈妈张女士这样说。现在不少准妈妈对于脐带血都非常关注,随着对脐带血关注度的日益提高,各种脐带血保存机构层出不穷,变得鱼龙混杂。
脐带血保存撞“李鬼”重病患儿险被贻误
  家住临沂的张先生说,他的儿子小驰(化名)9岁时在北京儿童医院被确诊为白血病,小驰的主治医生建议他们夫妻俩生二孩,使用脐带血救治。张先生说:“我们当时觉得终于找到了救命的希望。”
  据了解,在张先生的妻子住院待产时,声称为某干细胞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了他跟妻子,并向他们介绍脐带血储存业务,听完介绍后,小驰的父母与其签订了脐带血保存协议。张先生说:“当时我们对脐带血知识了解很少,对脐带血储存机构更是一无所知。”后来,当该公司得知这份脐带血是用来救大儿子后,工作人员当即提出收走保存协议并返还了定金。张先生说:“我跟孩子他妈妈当时有点彷徨无助,恰巧这时我们收到另一家号称脐血库的宣传资料,他们说可为其保存脐带血,并且价格实惠。”张先生称,他跟妻子觉得很可信,就跟他们签订了保存协议,但是在全额付清保存费用后,出现了与上一次同样的结果。“当那些工作人员得知我们不久就要使用脐带血后,他们也提出返还费用,收走协议。”张先生说。至此,小驰的父母才发现,敢存脐带血的不少,但能供临床使用的却不多。山东省脐血库在获悉小驰一家情况后,立即与其家人取得联系,并妥善办理了脐带血保存手续。
非法储存脐带血将追究刑责
  依照我国《义务献血法》及《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正规医院临床用血,必须使用合法血站的合格血液。某些“干细胞机构”并非合法血库,在其保存脐带血,将来一旦患病需要使用,会面临医院无法接收的困境。2013年7月份,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再次针对脐带血采集工作的规范性发出89号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只能允许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置的、具备《血站执业许可证》的山东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采集、提供脐带血。对未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擅自采集脐带血的行为,应依据《义务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家长们在选择脐带血的储存机构时,可直接索要该机构《血站执业许可证》,查看储存机构的合法性。 (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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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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