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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抽检比例 严格查处违规
海南工商启动企业年报抽查工作
作者:陈术颖 黄劼


  本报海口讯(陈术颖 记者黄劼)8月25日,海南省工商局举行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启动仪式,随机抽取了18250家企业作为抽查对象,并摇号确定1212名工商执法人员开展年报抽查工作。
  据了解,海南省工商局从8月25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抽查对象为2016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抽查内容为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信息。年报信息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将作为抽查内容。
  为提升监管效果,海南省工商局将抽查比例从3%提升至10%,对于房地产业、金融业、旅游业等行业企业,将按照30%的比例抽取;2016年6月30日后补报年报的企业,将全部作为检查对象。在本次双随机抽查中,共抽取了3485家房地产业企业,688家金融业企业,472家旅游业企业。
  据海南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工商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省工商局统一抽取待检查企业名单,由属地工商局实施检查。坚持随机性原则,将全系统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统一录入抽查系统,摇号确定检查人员,确保年报检查工作依法、公平、公正开展。抽查还实现了执法人员的跨区域检查,打破了执法人员仅在日常管辖区域执法的限制。
  海南各市县工商局将通过对照企业提交的材料、工商部门掌握的登记备案等信息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共享的信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检查,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抽查结束后,海南省工商局将抽查结果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于企业名下。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结果还将抄送当地政府,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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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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