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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不制冷 商家应担责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山东省章丘市的韩先生于2015年在当地一家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近期出现故障,无法制冷。韩先生找到商家,商家却让他自行联系厂家,而厂家电话又总是打不通。无奈之下,韩先生到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商家进行调解。工作人员首先详细了解了该空调的质量及相关维修情况,并向商家讲解了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和商家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消法》《产品质量法》和“三包”规定,商品质量问题及责任追究,实行的是“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商家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由商家处理,不能把“皮球”直接踢向厂家。
  经调解,商场承诺将尽快帮助韩先生联系厂家售后人员进行维修。随后,韩先生致电章丘市市场监管局,表示空调已修好,他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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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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