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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要提高维权意识
作者:贾珺


  本报讯(陆熙瑜 记者贾珺)11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络订餐时要提高维权意识,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网络送餐平台订餐,预计13点送达,但14点午餐依然未送到。其间,他多次联系餐馆,得到的答复均是送餐员马上就到,手机显示送餐状态为送餐途中。王先生联系订餐平台客服要求退款遭到拒绝,再次查看手机,显示订单完成。与送餐网站多次沟通无果,王先生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热线投诉。调解过程中,王先生出示了截至当日14点餐饮仍未送达的页面截图及与餐馆的通话记录,证明自己未收到午餐。经调解,送餐网站补偿王先生部分钱款,王先生表示认可。
  消费者罗女士常在某麻辣烫店订外卖。一天,她偶然发现这家店的店面,便进去就餐。罗女士发现实体店面与手机上显示的照片差别较大,且未在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询问,商家称相关证照正在办理中。罗女士随后向工商部门举报。经调查,该餐馆确系无证照经营。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将此举报线索移转至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处理。
  针对近期网络订餐消费投诉增多的现象,海淀工商分局发出消费提示:
  一是谨慎订购。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虚构图片制造就餐环境干净卫生的假象,餐食质量无法保障。网络订餐时,要仔细查看商家上传的相关资料和订餐用户的评价,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
  二是留存消费凭证。注意留存页面截图、支付截图、餐食照片等证据作为维权依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是举报无证餐饮单位。遇到无证照餐饮商家要及时举报。目前,消费者可以通过美团、百度等大型网络送餐平台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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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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