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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商全力推进企业年报工作
作者:郑爱民 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各位企业家,陕西省工商局提醒您,请在6月30日前报送企业年报。不按时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现在,只要你拨打陕西省工商局任何一部办公电话,首先会听到这样的提示语。这只是该局开展企业年报宣传诸多措施中的一个。
  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印发《企业年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部署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宣传力度,明确职责分工,举全系统之力,营造浓厚的企业年报舆论氛围,推动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企业年报宣传的重点是企业年报的起始时间、报送方式、填报内容、操作流程和报送注意事项,警示企业不按期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报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所要承担的信用和法律后果,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年报意义和作用的认知度。督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宣传、催报、通报、督查、约谈等工作。《方案》指出,企业年报要通过制作年报宣传资料,加强窗口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电话指导、短信提醒等六种宣传方式开展,并对工作进度进行了详细划分,明确了负责处室、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节点。
  根据《方案》,陕西省工商局将在政务服务大厅悬挂宣传横幅并张贴企业年报公告,摆放宣传材料,并联系相关商场、超市、加油站、银行等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协助张贴企业年报公告、宣传海报,摆放企业年报宣传材料。窗口人员在受理工商业务时,督促未年报企业尽快年报,做到“办理一户、指导一户、年报一户”。在陕西省工商局门户网站,设立“年报操作指导”专栏,在全省主流报刊登催报公告,开展专题宣传。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广泛开展企业年报宣传,夯实未年报公示企业催报责任,加大年报督导力度,加强对县级局的通报、督查、约谈工作,切实推进全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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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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