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段社平 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自燃引发的消费纠纷,为车主挽回了13万元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吴先生将新买的皮卡车停放在路边,车辆在停放的状态下突然起火燃烧。吴先生报警后,火被扑灭,但车辆已经全部被烧毁。经公安部门初步排查,排除了人为纵火的情况,但具体起火原因需要专业技术部门鉴定。吴先生买这辆车只有3个多月,他怀疑汽车是因自身质量问题引起自燃,便向监利县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接到维权请求后,监利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调查,并通过派出所了解了车辆烧毁时的现场及周边情况,在与汽车经销商联系后,皮卡车厂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了技术鉴定,确定车辆自身自燃情况属实,并非人为纵火。
在监利县消委会主持下,双方经过多次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负责联系生产厂家赔偿消费者吴先生一辆同品牌皮卡车,价值13万元。消费者吴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