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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制定28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该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并实施2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建立防疫用品应急绿色通道方面有6条措施: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及生产经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防疫用品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办理”“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合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与生产备案新办或变更流程,实行“一次受理、合并备案”;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受理全市体温测量仪校准业务,实行“即送即检”“免费检测”工作机制。即时受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质量帮扶需求,指导把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关。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流程和规范,实现防疫控制与企业复工的精细化管理;启动物品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物品编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在线办理物品编码相关业务,当日受理、当日报批;赋码后,当日办证;为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的厦门市地方标准化项目申报立项,开设绿色通道;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或技术组织,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标准查询、标准文本及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
  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10条措施: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厦门市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检测项目、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按收费标准的60%收取;引导认证机构主动服务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方式进行办理;对在防控疫情、企业复产、重点项目复工中起到示范引领带头作用、成效突出的企业或组织,在组织推荐各级政府质量奖工作中,优先推荐上报;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助力融资作用,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等等。
  在延长行政许可等期限方面有10条措施: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办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厦门市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疫情期间,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增项,涉及现场检查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有关规定后,暂不组织现场检查,文审合格后发证,待疫情解除后组织现场检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后有效期届满,暂时无法领取新证明的,原证明视同有效,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等等。
  在优化登记审批服务方面有2条措施:对无人超市、自动售货设备、无终端门店多配销仓库等无接触食品经营新业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加快注册登记、许可审批;推行“不见面审批”,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执业药师注册、网络食品交易主体信息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等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针对仍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各类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事项,采用“在线预审+双向邮寄”的办理模式。
  据悉,这些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文中已明确实施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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