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为进一步引导美容美发行业加强合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温州市卫健委、温州市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温州市美容美发用品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温州市美容美发行业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
《合规指引》引导化妆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应当符合最小销售单元标签的规定,禁止经营使用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一旦发现与所使用的化妆品相关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向监测机构报告等。引导美容美发机构要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合规指引》明确价格与广告合规要求,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以显著的方式明确标示所对应的化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在进行广告营销宣传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强调普通化妆品不得宣传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
值得注意的是,《合规指引》明确了权益受损先行赔付机制,即鼓励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或平台建立先行赔付机制。消费者在所加入的平台或协会所属商家消费,因商品或服务导致权益受损,且在直接要求商家赔付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平台或协会申请先行赔付。同时,强调发挥行业协会、平台的作用,对于通过平台下单并实际消费的权益受损事件,在消费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平台或协会要在收到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先行垫付相应款项给消费者,之后再向商家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