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8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有关情况。沈阳是该补贴项目的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相关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为期12个月的试点工作自8月起全面启动。
据估算,沈阳市约有10万老年人处于中度及以上失能状态,助餐、助浴、专业照护、长期托养、喘息服务等刚性需求庞大。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能提振养老服务消费。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表示,组织实施补贴项目有助于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支付压力,缓解社会养老焦虑;有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有助于扩大养老服务岗位需求,带动养老领域就业增长,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沈阳试点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并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为确保政策资源合理分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沈阳试点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后续,沈阳还将根据老年人需求以及试点实施情况,适时对补贴项目进行调整。
沈阳制定的消费券分两种,一种用于机构长期托养、短期服务和日托服务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每月抵扣额度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截至目前,沈阳市共征集养老服务机构170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16家,近期将面向社会公示审核合格机构,后续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新增、退出的参与机构名单。老年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电子消费券可以由代办人帮助老年人领取,代办人可在“民政通”个人账号中绑定老年人信息,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