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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饲料害惨养猪户
安徽省阜南县部分养猪户购买的假冒饲料致猪生长缓慢,损失较大。由于未索要票据,维权艰难。有关专家建议,可以搜集多个间接证据来维权
作者: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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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猪户购买到的假冒饲料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题记
  日前,安徽省阜南县一些养猪户反映称,购买了大量假冒饲料导致猪生长缓慢,损失数万元。有关部门在调查时发现,由于维权意识淡薄,养猪户和经销商均未索要进销和购买票据,导致索赔维权之路艰难。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投诉
问题饲料导致猪生长缓慢
  2009年11月下旬,阜南县于集乡谷堆村养猪大户张子江和张林 (张林同时是该县龙王乡街道陈老庄路口饲料经销店店主,记者注)兄弟俩向记者反映,2008年8月,该县非凡饲料厂经销员张斌向他们推销标称河南省郑州市炎黄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方红牌和一见钟情牌饲料。由于维权意识淡薄,两人当时没有核实该饲料的真伪,也没有向对方索要票据,便购进两品牌饲料36吨,价格4800元/吨,共花费17万多元。随后,两人拿出约5万元的饲料,喂饲自家养的猪,其余的饲料由张林通过赊账方式销售给了本村的养猪大户,同样没有出具票据。
  过了一段时间后,张氏兄弟发现,家里的猪食用该饲料后生长缓慢,正常情况下喂养三四个月就能出栏,而食用该饲料大半年这些猪仍没有长到出栏的重量。其他养猪户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并表示不会付给张林饲料款。后来,张林等人多次找张斌要求解决问题,对方只同意免去张林欠该县非凡饲料厂的1.2万元饲料款,不愿意进行赔偿。
2.调查
标称厂家没有生产过该饲料
  2009年11月23日,记者来到谷堆村进行调查。“那批饲料几乎没有什么营养,每头猪损失几百元,我总共损失四五万元。如果不是因为饲料的问题,到2009年10月已经出栏两批了,所以还有间接损失几万元。”该村养猪户张敬军说。张林告诉记者说,他家养了200多头猪,食用该批饲料造成损失近10万元。除张林、张子江、张敬军之外,记者走访发现,于集乡还有五六户养猪户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2009年11月24日,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阜南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何主任,通过电话与河南省郑州市炎黄牧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否认了该公司生产的饲料有“东方红”和“一见钟情”两个品牌。记者电话咨询河南省畜牧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称,炎黄牧业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东方红牌和一见钟情牌猪饲料。随后,记者向阜南县畜牧局反映了相关情况。
  2009年11月下旬,阜南县畜牧局副局长徐艳侠向记者反馈调查结果时说,该局将有关情况与炎黄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核实,对方答复称没有生产过东方红牌和一见钟情牌猪饲料。由此,该局将该饲料定性为假冒饲料。同时,该局对非凡饲料厂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上述两品牌的饲料,该厂厂长和经销员张斌均否认销售过该饲料。
3.结果
证据不足有关部门难以查处
  为了进一步搜集证据,2009年11月30日,张氏兄弟走访了该县老观乡、公桥乡、段营乡等乡镇,发现有4家饲料门市部在销售上述两品牌饲料。张氏兄弟分别在每家饲料门市部购买了两种品牌饲料各一袋,并索要了收据和店主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2009年12月初,记者将张氏兄弟了解的情况反馈给阜南县畜牧局。该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2009年12月底,阜南县畜牧局副局长徐艳侠告诉记者,执法人员调查发现,4家饲料门市部中有两家还在销售该饲料,店主均称是从该县非凡饲料厂经销员张斌处进的货,但都没有进货凭据。
  之后,阜南县畜牧局执法人员再次找张斌谈话,张斌承认该饲料是他销售的,但称是试销,每家门市部只销售几袋,饲料是从一个路过的商人手里购买的,且未留下该人的联系方式。
  阜南县畜牧局副局长徐艳侠表示,由于缺少相关证据,该局难以按照36吨的数量为张林等人维权。受害养猪户和经销商若采取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该局将提供翔实的调查材料。
  另外,徐艳侠说,针对该县普遍存在的进销饲料没有台账的情况,该局将在近期举办培训班,对该县饲料经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将向阜南县委、县政府汇报,联合工商等多个单位开展一次饲料市场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经销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
4.建议
广泛搜集多个间接证据维权
  安徽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方爱国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民法的法理中,有证据的盖然性的讲法,即直接证据无法证明一种事实,可以搜集多个间接证据来证明该种事实。张林等养猪户和经销商因为没有票据这一直接证据,难以证明数十吨假冒饲料是从非凡饲料厂经销员张斌处购买的,但是,有多个间接证据可以证明是张斌及非凡饲料厂所为。如,张斌卖给其他几家饲料门市部的饲料也没有开具发票,其他饲料门市部也指认是从张斌那里进购的该饲料,张斌先是不承认后来又承认该饲料是他销售的,多家养猪户的猪因食用了该饲料长时间未出栏等。另外,养猪户还可以搜集一些饲料包装袋和证人证言,来辅证其反映问题的真实性。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舆论宣传部主任张路明建议,养猪户和经销商应该尽可能地搜集证据,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的准备。他同时提醒广大商家和农民,进购农用物资尤其是饲料、种子、化肥之类影响生产的重要物资,一定要向出售方索要票据,出现问题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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