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邮寄身份证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百余元退款。
投诉 2009年11月6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协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反映她在建华区某邮政局花136元,为在新加坡学习的儿子邮寄身份证。当时,营业员承诺身份证在6天之内可邮到。然而,到了第6天,她儿子没有接到身份证。李女士两次到邮政局查询,工作人员先是说邮单没有写英文,后又说邮寄地址写得不详细。直至第9天,身份证才寄到。李女士认为邮局方面的答复是托词,其工作存在失误。
结果 接到投诉后,建华区消协经过调查认为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反复调解,邮政局将李女士136元的邮费退还。
(孙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