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消费者诉肯德基“秒杀门”案开庭
■本报记者 郑梦超
在肯德基外带全家桶套餐半价优惠“秒杀”活动前,肯德基方面突然叫停在网络上推出的这一活动。北京市一位消费者要求按优惠券购买半价外带全家桶套餐遭拒后,将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肯德基)诉至法院。7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回放————
消费者遭遇“秒杀门”
今年4月6日下午,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持优惠券来到肯德基苹果园餐厅,要求以32元的价格购买原售价64元的外带全家桶套餐,被店员告知此活动已停止。服务人员出示了肯德基方面的相关声明,声明中称,“由于部分优惠券是假的,所以取消优惠兑现”。
“不少门店已进行了外带全家桶套餐半价优惠销售,为什么拒绝我?”刘先生对此不能接受。此后,刘先生将北京肯德基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优惠券载明的内容以32元的价格出售外带全家桶套餐。
■庭审焦点————
双方是否具备合同关系
在法庭上,刘先生出示了一段约2分钟的手机录像视频作为证据。在该段视频中,刘先生持优惠券要求肯德基苹果园餐厅服务人员提供半价外带全家桶,但被拒绝,服务人员要求刘先生与餐厅经理沟通。
刘先生说,第一轮“秒杀”优惠券以及他持有的第三轮外带全家桶“秒杀”优惠券都标明“复印有效”。当天,餐厅服务人员没有对其优惠券的真伪进行检验,便直接以接到公司通知为由终止优惠活动。刘先生认为,肯德基在网上公布了优惠活动的期限和使用条件,消费者按照要求去门店持券购买,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肯德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不能拿出优惠券无效的有效证明,属于违约。”刘先生说。
“肯德基与刘先生不具备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北京肯德基的代理人史某在法庭上表示,刘先生持有的优惠券与其公司拟发放的优惠券相符合,但肯德基在活动前未通过任何渠道发布优惠券。“肯德基委托广告公司在淘宝网设立网点,推出3轮的‘秒杀’活动,其中在4月6日10时推第一轮上校鸡块优惠活动、14时推第二轮买汉堡送汉堡活动、16时推第三轮外带全家桶活动。”史某说,“当天中午,第一轮优惠活动还未结束,就发现有消费者持有第二轮和第三轮活动的优惠券。肯德基调查发现,有人提前把第二轮和第三轮活动推上网,因此决定取消后面的活动。”因此,史某认为刘先生的优惠券来自非正常渠道,是无效的。
消费者是否为恶意诉讼
庭审中,北京肯德基还对刘先生的起诉提出质疑。其代理人史某称,“刘先生对过程进行录像是有备而来,我们不认为他是普通的消费者,有可能是消费欺诈”。
对此,刘先生解释说,“我去的时候,店里已经有一些人因为被拒优惠券,在和服务人员争执,我当时就打算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因此将整个过程记录下来。这不代表我恶意诉讼”。
庭审最后,刘先生表示愿意调解,其和解条件与诉求相同。北京肯德基的代理人史某则表示,向公司汇报后再作决定。
●相关背景
肯德基“秒杀门”事件
今年4月6日,肯德基中国公司推出“超值星期二”3轮“秒杀”活动,在全国引爆关注热情。但当消费者拿着从网上“秒杀”回来的半价优惠券去门店消费时,突然被肯德基单方面宣布无效。与此同时,肯德基中国公司发表声明称,由于部分优惠券是假的,所以取消优惠兑现。对此,消费者并不认同,认为是肯德基忽悠了大家。网友将此称为肯德基“秒杀门”事件。
(一 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