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公布上半年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统计情况
公用企业服务较差
作者:戴琏 黄劼


  本报广州讯(戴 琏 记者黄劼)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统计情况。统计显示,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问题多、公用企业服务差、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有陷阱、虚假宣传防不胜防、商业欺诈问题突出等方面。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共受理咨询、申(投)诉和举报12407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16.04万元。其中,商品质量问题居高不下,消费者主要反映手机、计算机的质量问题。另外《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对食品的关注程度和维权意识大大提高。购买到问题食品后,除了要求退货外,消费者通常还要求商家按《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10倍赔偿。
  公用企业服务较差。今年上半年,广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有关公用服务方面的申诉共7670件,同比增长106%,占总申诉量的26.3%。消费者申诉反映的问题包括,通信行业故障维修不及时、信号差、扣费项目不明晰;有线电视企业对外公布的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电视信号差、机顶盒及遥控器售后无保障;交通行业主要是羊城通交通卡退押金难、公交车延时到站、到站不停等。
  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有陷阱。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共受理网络购物申(投)诉2207件,电视购物申(投)诉1116件。消费者主要反映质量、售后服务和信用等问题。消费者看到商家的广告宣传和承诺购买商品后,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货收钱,不承担验货责任,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往往不能当面验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打不通客服电话,或者要求兑现“无条件退款”、“不满意退货”的广告承诺时,遭遇客服人员推诿。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投诉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公用企业服务较差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