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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构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消委会推行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将各类消费纠纷“消化”在企业内部
作者:屈瑶仙 黄劼


    ■屈瑶仙本报记者 黄 劼
  “签订一份诚信经营承诺书,赠送一套消费维权资料,设立一名投诉和解联络员,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消费者委员会近期推行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用“四个一”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平台,使企业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各类消费纠纷“消化”在企业内部。
  据江门市新会区消委会负责人介绍,消费争议的解决渠道中,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是最直接、最快速、最经济的。为此,新会区消委会率先在获得“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的企业中开展消费和解活动,推行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构建消费纠纷和解新平台。其主要作法是签订一份诚信经营承诺书,赠送一套消费维权资料,设立一名投诉和解联络员,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
  据了解,签订一份诚信经营承诺书就是让开展消费和解活动的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做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善经营服务机制,努力减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依法、及时解决与消费者发生的争议。同时,新会区消委会主动服务企业,送法上门,向企业赠送一套维权资料,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并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讲解其中的条款。同时,引导企业员工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投诉和解的工作水平。
  为确保消费纠纷能得到有效解决,使消费和解活动显出成效,在新会区消委会建议下,开展消费和解活动企业的主管或经理均担任投诉和解联络员,“零距离”接触投诉者,合情合法合理地解决消费纠纷,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不出门,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畅通投诉渠道是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保障。”新会区消委会负责人说,为此,消委会要求开展消费和解活动的企业在醒目位置公布自家投诉电话,同时公布12315申诉举报电话。当纠纷在商场得不到和解时,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进行申诉,使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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