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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不合格播种器消协调解获得退款
作者:刘亚军 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刘亚军 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投诉,经调解,经销商为14户购买了不合格播种器的农民全额退款。
  据了解,6月7日上午,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山子村14户农民选派代表来到吉林省消协投诉,反映他们购买的播种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农田内严重缺苗。据农民修文忠介绍,4月9日,他在某农资销售商处以31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播种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种子不入土、漏种等情况。小苗出土后,发现田里缺苗率达50%。与此同时,其他一些购买了该品牌播种器的农民的田里也出现类似情况。他们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并赔偿经济损失,遭到拒绝。
  受理投诉后,消协人员来到田间进行实地调查,并联系有关部门对播种器进行检验。经吉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该品牌播种器重播指数和漏播指数均不合格,属不合格产品。6月20日,在吉林省消协的调解下,经销商同意召回不合格的播种器,并为14户农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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