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美容祛斑反增斑 消协调解获赔偿
作者:王传建 黄雅琦 刘文新


    ■王传建 黄雅琦 本报记者 刘文新
  近日,重庆市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盘石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美容消费纠纷,3名消费得获得赔偿900元。
  投诉 今年5月,云阳县宝坪镇的张女士和另外两位女士,在宝坪镇一家美容店做祛斑美容护理。做完后发现,面部黑斑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有增多现象。因与美容店协商未果,张女士3人一起向云阳县消委会盘石分会投拆。
  结果 消委会人员受理投诉后调查发现,该美容店使用的美容产品是合格产品,消费者祛斑无效的主要原因是因个体差异造成的。但美容店在提供美容服务时,没有认真了解消费者的肤质状况,也没有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事先告知。经消委会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美容店赔偿3名消费者经济损失900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投诉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美容祛斑反增斑 消协调解获赔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