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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必修课程
作者:贾君


    ■本报记者 贾 君
  地处偏远西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开展消费教育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宁夏自治区工商局和教育厅、消费者协会组织实施“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工程,在全国率先实现将消费维权作为中小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并纳入素质教育 (详见本报7月5日A1版相关报道)。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3亿多青少年,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4。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青少年个人的进步、每个家庭的幸福,更是关系到国家强盛、社会和谐和民族兴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在不少消费领域跟国际接轨,但国人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知识,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早已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工作,以帮助消费者转变消费模式,树立可持续消费理念。与之相比,我国中小学的消费教育准备相对滞后。目前,我国中小学生的消费现状有些令人担忧,高消费、盲目消费、唯我消费、野蛮消费等不合理消费现象,在一些青少年身上存在。
  这些与科学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相背离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不仅影响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为子孙后代埋下了隐患。基于此,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培育青少年树立科学、绿色、可持续消费的理念,是破解这一困局的根本所在。青少年消费知识的丰富、消费行为的理性、消费观念的科学,不仅对自身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有良好的影响,同时还会对其家庭和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小手牵大手,共同维权益”,一个孩子至少可以影响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6个成年人。因此,通过早期的消费教育,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而且在培育健康消费理念的同时,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制意识。宁夏自治区工商、消协与教育部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的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的实践证明,这既是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治本之策,更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两进活动”在宁夏自治区的最大收获,就体现在形成了“一所学校带动一批学生,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千万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消费维权联动效应,正在悄悄培育着600万宁夏消费者的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消费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永恒主题。怎样满足消费、如何实现可持续消费,是当前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孩子是未来社会的消费主力军,他们的消费观念直接影响未来的消费维权方向。因此,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对于丰富素质教育体系,对于提高国人整体消费素质,促进社会消费行为健康化,其意义不言自明。
  一位经济学家说过,“没有成熟的消费者,就没有成熟的市场”。宁夏自治区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让我们看到了走向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学、理性消费者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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