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建国 李永强)近日,天津市工商局津南分局根据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投诉,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津南区小站镇、咸水沽镇的三家麻花销售部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侵犯“桂发祥”商标专用权的包装盒255个,包装袋1000个,依据有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将这批外包装扣留,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被查获的假冒产品的外包装盒、包装袋上,标注“本公司生产的麻花由十八街桂发祥创始人祖传秘方制作”,其中“桂发祥”三个字颜色、字体与其他字明显不同,予以突出使用。工商机关认为,此行为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