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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县 足疗店修脚伤了脚消协调解获得补偿
作者:苏宜华


  本报南京讯 近日,江苏省赣榆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月1日,武先生和几个朋友吃过午餐后,到一家足疗店泡脚。该店服务员在给武先生做足底按摩时,发现其患有灰趾甲。经武先生同意,服务员为其修脚,不小心把其趾甲割破。当时,服务员给他做了简单处理。武先生只感觉瞬间有一点痛,也没在意。几天后,武先生的脚趾发炎,影响走路,只好到医院治疗,花去药费500多元。武先生找到足疗店要求赔偿,经营者答应让服务员赔偿损失,让他回去等候。武先生第二次到足疗店交涉时,对方称已将该服务员解雇,对其索赔要求推诿。武先生投诉到赣榆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由于足疗店员工工作期间的过错,造成武先生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足疗店应承担责任。经调解,足疗店补偿武先生医疗费、营养费等1000元。
(苏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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