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保委维权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区委书记、区长批示表扬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区委书记慕建民、区长杨鹏鸣,分别在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呈报的《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报告》上对崂山区消保委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其维权工作成绩予以肯定。
区委书记慕建民的批示是:“崂山区消保委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化解了大量因消费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区长杨鹏鸣的批示是:“崂山这方面工作做得好、比较实。民生、民意、民权维护的每一件事都事关民众,工作点全部在基层,这方面的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方式、调结构、经济社会工作软性化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十分重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了解,崂山区消保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崂山区消保委共接待消费者咨询8000多人次,受理调解消费投诉121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万多元。
——强化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针对商业企业服务不规范的情况,崂山区消保委开展了8次消费调查活动,并会同职能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针对预付式消费投诉多,崂山区消保委开展了6次预付费式消费卡调查活动;同时开展了4次针对快递服务的调查活动,为消费者选择快递服务提供了有利的信息支持。通过电视台、报纸、手机短信平台、网上互动等方式,崂山区消保委加大力度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不断拓宽消费教育的领域和形式。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等5次大型户外活动,将青岛大学等高校列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与大学生一起开展了维权知识竞赛等活动和讲座8次,组织百家企业举行“诚信经营宣誓及承诺”签字仪式,深入农村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咨询2200多人次,社会反响强烈。
——创办的《崂山消费者》杂志、崂山区消保委网站、LED显示屏的宣传平台,发挥立体消费宣传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
——强化消费投诉的处结力度。崂山区消保委建立并落实了首办负责制和投诉督办制度,确保消费者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提高了消保委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手段。另外,与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合维权机制和公开调解机制,保证了重大疑难投诉的调解率达到100%。 (周 艳 孙 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