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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都有维权网人人都做监督员
——浙江省消保委普及新消费理念,全面推进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
作者:贾君


    ■本报记者 贾 君
  近年来,经过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持续坚持和改革创新,浙江省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浙江省已建立消费教育中心188家,消费教育学校383家,消费教育基地343个,消费教育网站(或网页)86个,定期编印的消费教育读物有120种。

消费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2005年,浙江省消保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消费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消费教育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规划,着重要求建设消保委、消费教育中心、消费教育学校、消费维权监督站“四位一体”的消费教育体系。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会长朱志泉介绍说,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是消费教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负责制定年度消费教育计划,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工作。浙江省国民消费教育中心于2007年成立,目前,浙江省11家地市级消保委都建立了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全省已建有消费教育中心188家。同时,各级消保委通过自办或合办的形式,已在社区、学校、图书馆、大型市场、村镇等场所建立了383家消费教育学校。依托2004年起开展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目前,在农村建立了消保委分会545个,消费维权监督站3465个,消费维权监督点21448个,聘请了35050名消费维权监督员,这支队伍成为在农村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此外,根据今年浙江省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处处都有维权网、村村都有放心店、月月都有维权日、人人都做监督员”的要求,浙江省开展了消费教育义工队伍建设。浙江省消保委成立了全省首支消费教育义工队,各地的消费教育义工队伍也相继成立,这些来自社区或学校的义工的主要职责是就近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参加消保委组织开展的调查和宣传活动,成为站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哨兵。

消费教育活动覆盖全省

  2007年,浙江省消保委在全省启动了以“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新消费运动。在此基础上,2010年,进一步开展了生态消费教育活动,旨在通过宣传新消费理念,提倡新消费方式,实现消费行为和方式的整体提升。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反对消费迷信,弘扬理性消费;反对消费炫富,弘扬责任消费;反对消费畸型,弘扬文明消费。
  朱志泉介绍说,浙江省消保委的主要做法:一是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新消费沙龙”、播出新消费、生态消费公益广告、推出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新消费理念。二是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自新活动。目前,重点在餐饮行业、保险行业、家装行业推出文明消费、透明消费活动,破旧立新,树立消费新风尚。三是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系列活动和民生商品价格比对系列活动,给消费者以消费引导。
  浙江省各地开展的消费教育主题活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2008年,在长兴县消保委的倡议下,长兴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通过决议,把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长兴县“新消费运动日”。2010年,在德清县消保委的倡议下,德清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通过决议,把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德清县“生态消费日”。
  朱志泉介绍说,通过新消费运动、生态消费教育活动,浙江省消保委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全省消费教育工作,一是在图书馆、院校、社区、乡镇新建了一批消费教育学校或消费教育课堂,力争达到一个消保委分会联系一所学校,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一所消费教育学校的目标。二是培育了一支消费教育师资队伍。通过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培育本系统的教育力量,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作用等方式,组织了一支既能承担消费教育培训工作,又能进行消费教育授课的师资力量。三是编印了一批简明实用、通俗易懂的消费教育读物,让消费教育和宣传更直观,更贴近消费者。四是打造了一批消费教育窗口,使消费宣传和教育更快速、更便捷、高覆盖和高关注。五是组建了一支消费教育义工队伍,成为消费教育和宣传工作有力的推手。

针对群体特点安排教育形式

  青少年、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村消费者等消费群体,容易受到商业广告的诱导,影响其消费判断和选择。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这一部分消费群体的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在浙江省消保委的统一部署下,该省各地消保委开展了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活动,针对群体特点安排教育形式和内容,有力推动了消费教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朱志泉介绍说,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一些与学校合办的国民消费教育学校自编消费教育教材,开设固定课目,组织学生进行消费体验,培育青少年树立起科学、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观。温州市消保委依托“一会两站”,开展了定数量、定内容、定方式、定要求的“百期消费教育课堂进基层”活动等。这些消费教育活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顾及了各个层次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针对性强,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消费教育宣传载体多元化

  朱志泉介绍说,浙江省消保委积极主动与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设立固定的消费教育栏目,还通过自办刊物、网站、博客等方式,建立自主度更高的消费教育宣传载体。除浙江消费维权网外,2008年,浙江省消保委与浙江在线紧密合作,推出了网络视频互动频道——“浙江民生新消费频道”(www.Zjtv315.Com)。此外,浙江省消保委还编印《浙江消费》杂志,每月一期,通过各地消保委免费向消费者发放。目前,浙江省各地消保委已建立消费教育网站(或网页)86个,定期编印的消费教育读物有120种,基本上构建了可视、可读、可听,多元化、多层次的信息宣传网络。
  消费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朱志泉表示,今后,构建完善的消费信息服务体系将是浙江省消保委深化消费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目前,浙江省消保委正在筹建省国民消费教育馆和省消费品比较试验中心,努力打造常态化的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功能平台。通过抓好消费资讯的提供、抓好新消费方式的引导,把浙江省的消费教育和信息宣传工作普及到全社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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